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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“关于增补公司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”

发布日期:2006-03-13 作者: 点击:
发表于: 2006-03-13 11:12 点击:2635

关于增补公司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

校人字〔2006〕36号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)通知精神,2006年留学基金委启用了网上报名评审系统受理、评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。结合网上评审的要求和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增补公司国家留学基金网上通讯评审专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

 1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为人公正,工作严谨;

 2.具备相当的学术素养,系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,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(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);

3.年龄在35~55岁之间(院士年龄不超过65岁);

4.具有一定的行政或综合组织工作经验;

5.具有国外留学经历,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前沿的最新动态;

6.已经具有其他国家级项目评审资格的人员在申报时请予特别注明,公司将予以优先推荐;

7.基于网上通讯评审,一般要求申报专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、收发电子邮件、上网、打印等。

二、申报事宜

1.请各单位于2006年3月16日(周四)前将填写完毕的《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》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到人事处团队培养科(传真:5167448,E-MAIL:guogj@jlu.edu.cn),每个学科推荐专家不得超过4名;

2.《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》中的“专业代码”请按《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》填写6位代码,学科专长、家庭电话、手机、电子邮件等信息请务必详尽;

3.《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》和《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》请到人事处主页(http://rsgl.jlu.edu.cn)“下载专区”内下载。

联 系 人:李立群 郭广建

联系电话: 5167447

人 事 处

二○○六年三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