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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在元旦期间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7-12-04 作者: 点击:
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做好送温暖工作,校工会决定在元旦前夕,继续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职工因患重大疾病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。
2、职工家庭因遇到其它意外事故,造成生活困难的。
1、严格按照困难条件评定,不限名额,要实事求是,采取个人申报,争得同级党委核准、同意,经校工会审定后,视困难程度,发给困难职工慰问金、慰问品。
2、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,包括困难职工人口、收入、工资号及困难情况等。
1、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深入的了解困难职工的生活情况,掌握困难程度,有的放矢地解决困难职工的困难。
2、各分工会请于12月8日-----12月14日将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到校工会文体福利部。
另:参照有关文件精神,本次活动限于学校全民所有制在岗职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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