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匡亚明试验班方向分流的规定(修订版)
文、理科等试验班按复合型人才模式培养。员工在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,高年级(二年级下半学期)确定自己主修方向,进入后期的更为专业化培养。
1.分方向原则
(1)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。尊重员工个性发展需求,在员工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员工本科入学后的学业成绩,在所属专业内进行专业方向分流。
(2)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。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,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,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,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。
2.分方向标准
(1)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,自主申报主修方向。
(2)依据专业分方向原则,学院进行调控。原则上两个主修方向选择人数均不能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%。若某一方向选择人数低于30%,将根据前三学期所有必修课、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(军事教育不计入成绩排名)进行人数调整,以保证不能低于该方向最低人数限制。
本科毕业时,员工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历(学位)的同时可获得辅修的第二学科学士学历(学位)证书。
3.此办法从2021级新生开始正式实施。
4.以上管理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