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31日 14:07 社会科学处
请申报老师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至1017室,电子版发送至yantao2394@163.com。
校社科字〔2019〕94号
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“一带一路”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民办发〔2019〕101号)要求,学校开展国家民委第三批“一带一路”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研究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,有前期研究基础;
2.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;
3.本单位领导重视,物质保障有力,能确保经费投入,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。
二、申报数额
国家民委实行限额申报,本次申报公司可向国家民委推荐申报1个研究中心。
三、申报要求
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1日前向社会科学处(鼎新楼A501)提交3份《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》(附件1)和1份《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,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 系 人:刘坤
联系电话:85167299
电子邮箱:kun@jlu.edu.cn
附件:1.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
2.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
3.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“一带一路”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
社会科学处
2019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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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
3.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“一带一路”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 1.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.doc 2.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.xlsx |